十几年前右手伤残未要求赔偿,现在可否要求赔偿? 十几年前因为去帮助别人干活,在他家门口被电据割伤了右手,当时打官司只赔偿了医药费,并未要求伤残赔偿,现在右手肌肉痿缩不能握成拳状,手指也不能弯曲,已经残疾,因右手伤残,影响劳动,因为时间过去了十几年,不知道能不能再要求赔偿,请问我能否再要求伤残赔偿?(已办理伤残证书,从未拿过伤残费)。烦请您解答,谢谢!
2011-01-24 10:44 Llh8717(陕西-渭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24 11:51
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承担后续治疗费。
2 康治斌律师 2011-01-24 12:45
你可以要求伤残赔偿,这属于后续治疗费的范畴,在实际产生后,可以要求赔偿。
3 2011-01-24 15:27
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