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推行员工在岗位上两周再发班车回家休一周,是否合乎《劳动法》 您好,律师,单位推行员工在岗位上两周再发班车回家休一周,是否合乎《劳动法》?员工可否向单位提出不用单位派发班车,而是对员工进行车补的申请,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再自己搭乘交通车回家?
2015-03-15 16:17 爱岗敬业2(北京-东城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5年03月15日 16时56分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 常路律师 2015-03-15 16:18
您好,不合法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3-15 16:26
不合法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