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遗嘱问题。急急急 因母亲去世,父亲要找老伴,再娶第二个老伴之前,做了遗嘱,将父亲名下的房子留给了儿子。并且做了公证。请问,1。儿子在什么情况下,得不到房子。 2。要是父亲在去世之前,将房子的名字改成第二个老伴的名字,之前做的遗嘱是否有效。
2011-01-23 13:24 xhG2119(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3 14:05
1 故意伤害立遗嘱人会丧失继承权,2 公证的遗嘱必须通过公证推翻
2 袁文祥律师 2011-01-23 19:41
1、父亲改了遗嘱,你就得不到了:2、遗嘱就没用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张峥嵘律师 2011-01-23 18:59
1,父亲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2,如果在父亲生前办了产权过户,遗嘱就算被推翻了.但如果此房产是父亲与过世的母亲的共有财产的话,父亲这么做侵犯了儿子的利益,应是无效的.
2,如果在父亲生前办了产权过户,遗嘱就算被推翻了.但如果此房产是父亲与过世的母亲的共有财产的话,父亲这么做侵犯了儿子的利益,应是无效的.
4 110网律师 2011-01-24 10:43
如果去世前已经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则遗嘱自然失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5 李军律师 2011-01-24 13:33
1、生前,房子被你父亲处理掉的话;或撤销遗嘱;
2、遗嘱有效,但是由于遗产已经不存在,客观上无法履行。
2、遗嘱有效,但是由于遗产已经不存在,客观上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