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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住房一套,继母有病,父亲照顾10多年,共同遗嘱能否成立及家庭财产问题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住房一套,继母有病,父亲照顾10多年,共同遗嘱能否成立及家庭财产问题 我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住房一套,继母10多年前患过脑出血,现在基本恢复正常,只是日常起居有父亲照顾,继母基本没有生活收入,父亲一个月3000多元,他们共同写了一份遗嘱,房子以后给我,同时我要尽赡养义务。继母有一女儿,很少管她母亲,但现在她说继母精神不正常,遗嘱没法律效力,她是不是必须举证,必须有诊断证明。如果继母真被诊断为老年痴呆,是不是遗嘱就不成立。另外,父亲与继母立的共同遗嘱,单方面能不能更改。我婚前工作8-9年,工资全交给父亲,这算我个人财产吧,是不是必须有证据,得需要什么样的证据,父亲一个人写的字据算不算。
2009-09-29 16:14 wiluoy……(河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白治国律师  电话:13592368509  2009-09-30 17:39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 周泽高律师  2009-09-29 16:34
要举证证明,你也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 110网律师  2009-09-29 17:40
看写遗嘱时意志是否清醒?婚前工资是个人的,需要相关证据证明。
4 110网律师  2009-09-30 09:45
婚后的住房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他们共同产遗嘱处理共同财产是需要他们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作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房产的处置才具法律效力。让医院出具一个母亲精神正常的诊断证明即可。你父亲可以把属于他一半的房产份额作出自由处置。你的工资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这个没有问题,父亲写的字据即可证明。
5 刘泽华律师  2009-10-01 21:45
问题的关键有两个:一个是写遗嘱是你继母是否精神正常,如果正常,遗嘱有效;第二个是你与继母是否形成实际抚养关系,如果遗嘱无效且形成实际抚养关系,你仍有继承继母遗产的权利.
6 110网律师  2009-10-08 20:00
如果说立遗嘱时你继母精神正常,遗嘱就有效。如果你继母和你已形成了抚养与抚养的关系,你也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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