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案 我有一辆车,在今年9月卖了。双方签的买卖车辆合同协议书。还没来得及过户。对方又把车转让出去了。就在这时。第三个人开着我户头名字的车。肇事了。这样我是原车主。有赔偿责任吗?我看了新的7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里面说的。我没有责任。如果对方找不到肇事者。把我告上法庭。我是否要承担
2011-01-23 09:52 Wls6013(吉林-吉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仕龙律师 电话:15987693592 2011-01-23 10:02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但只要能证明你已经把转让出去,而对方也承认这个事实的话,你的责任可以免除。
2 谷友军律师 2011-01-23 09:57
只要有证据证实,原车主没有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1-23 10:05
你不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1-23 10:31
你不承担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01-23 10:37
证明车辆已转让,不需要承担责任。
6 陈晓云律师 2011-01-23 16:51
原车主能提供确切证据,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