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及过渡期的房租 有产权证的一套楼房是在4年前被强拆的,后法院立案,定性为刑事案件。我们与开发商在法院只做了询问笔录,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笔录内容包括开发商同意补偿的商品房的位置和面积以及从被强拆迁那天计算3年后不交房的违约金,但没有对拆迁期间租房补助进行约定。签完笔录后,开发商至今没有交房,于是准备近期起诉,但有几处疑惑,希望可以得到专业律师的解答
1:我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拆迁期间的租房补助?
2:开发商是否有理由对违约金进行质疑进而不履行违约责任?
3::开发商承诺给我们的楼房已盖好并有人入住,针对开发商恶意拖延不交房,我能否要求提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
1:我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拆迁期间的租房补助?
2:开发商是否有理由对违约金进行质疑进而不履行违约责任?
3::开发商承诺给我们的楼房已盖好并有人入住,针对开发商恶意拖延不交房,我能否要求提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
2015-03-11 22:41 olispa(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东律师 电话:18624096756 2015年03月12日 07时33分
可以要求补助,开发商有权质疑违约金,但未必得到支持,你们无权提高违约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你们可以任选其一。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3-11 23:57
要看拆迁公告的规定。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5-03-12 08:04
可以主张
4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3-12 09:16
可以主张
5 隋新律师 2015-03-12 06:53
你好,可以主张,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