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合同条款 你好!律师
我现正在买一店面,正准备签合同,但是合同内容有一条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合同的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双方协商解决
请问以上条款是否有问题,我认为他上面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写的是没有意义的,他上面已经定死按照第三点双方协商解决,请问我应该如果应对开发商。谢谢!
我现正在买一店面,正准备签合同,但是合同内容有一条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合同的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双方协商解决
请问以上条款是否有问题,我认为他上面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写的是没有意义的,他上面已经定死按照第三点双方协商解决,请问我应该如果应对开发商。谢谢!
2015-03-11 13:54 文笔69(江西-吉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5-03-11 14:49
合同自由,可协商变更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