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的问题 本人2003年9月份17日进入公司,现也有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九级相关证明。w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开除我们,由于我工伤引起的脑部旧伤发作,于2014年12月底休病假,公司于2015年1月份将我单独独立出来成个一个部门,现我仍在休"工伤康复治疗"的病假,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主动和公司协解,只能得到什么赔偿,我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算?请有这方面经验的南京律师帮忙一下。谢谢!
2015-03-11 13:06 shirle……(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3月20日 10时55分
您好,如果你主动提出辞职,则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不影响工伤方面的索赔;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停工留薪期满不能工作,继续休病假的,可以主张病假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5-03-11 13: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周六八律师 2015-03-11 13:08
你好,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单位解除存在违法解除的嫌疑,欢迎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5-03-11 18:31
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