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报销问题 我在产前检查时用过几次医保卡,自付了1000多,后来生育时在吴江自付了2000左右的医疗费,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分钱都没给过我,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再向公司报销部分费用,还有3个月产假的最低工资有无最低限额的?我们老板说总共就给我1500包括工资和报销的钱,这样是否合法?还有我5月份升的小孩9月上的班到现在为止休息的那几个月工资和医院医疗费一分钱都没拿到,这个钱发给员工有无强硬时间限定,比如公司必须在员工上班后多少时间之内发给员工等等?
2011-01-21 20:36 qq1981……(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2 00:00
公司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