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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电脑为公司使用,使用期间被盗了
自己的电脑为公司使用,使用期间被盗了 你们好: 我自己的电脑是公司经理让我拿到我们公司的办事处使用,我们公司给某公司供货,那天我去送货回来发现我们的办事处被盗了被盗物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还有一部三星手机).这应当谁负责呢?
2011-01-21 06:36 Anc3140(山东-潍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21 06:52
你的电脑借给公司使用,公司有保管的义务,如果不能破案追回,公司对你应予赔偿。
2 朱君秀律师  2011-01-21 06:56
答:既然公司同意你带单位为工作使用,公司赔偿你后有权向盗窃者追偿;否则,责任自负。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21 07:20
你好,应当由公司负责,公司赔偿后向盗窃者追偿。
4 谷友军律师  2011-01-21 07:45
既然是经理同意做办公使用,被盗应当有公司承担责任。
5 李建成律师  2011-01-21 08:13
您好,公司承担。
6 110网律师  2011-01-21 08:29
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吴瑞青律师  2011-01-21 10:38
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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