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
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 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我只是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了我的名字就走了,可今年三月份出借人拿着借条找我要钱时我才知道他们把我写在了借款人一栏。我的手机号以及住址都是我同学写的,请问如果起诉我该不该负责还钱
2015-03-08 14:33 ask201……(宁夏-银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8 15:49
你好,除非你有过硬的证据材料证明你所说的外,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责任的。
2 刘亚维律师  2015-03-09 08:00
你好,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你还款后可以向你同学追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9 11:28
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你还款后可以向你同学追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12 23:36
由于你自己不付责任,导致对你不利,建议你要去出借人起诉你和担保人。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