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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但我有一个十岁的儿子,还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名字
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但我有一个十岁的儿子,还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名字 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但我有一个十岁的儿子,还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名字。儿子一直跟我生活,跟父亲感情不怎么好,我想知道财产孩子怎样分割,
2015-03-06 12:26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6 12:31
房子平均分割,谁有利孩子成长谁抚养
2 陈晓云律师  2015-03-06 12:55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财产一般平分。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 曾金峰律师  2015-03-06 14:30
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4 路恒飞律师  2015-03-06 14:40
孩子无权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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