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因一整天未到单位上班,我按照单位考勤制度给他记为旷工。该职工对我给他记旷工心怀不满。相隔几天后在我再次值班时,他同召集来的2名社会外来人员将我殴打致使三处骨折。公安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派出所已经立案。
我要求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单位认为我虽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有侵害人,不是履行工作职责,不给与申请认定工伤。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的情况是否符合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我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不为我做工伤认定,我个人需要怎样去争取做工伤认定?
我要求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单位认为我虽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有侵害人,不是履行工作职责,不给与申请认定工伤。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的情况是否符合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我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不为我做工伤认定,我个人需要怎样去争取做工伤认定?
2011-01-19 19:43 感谢110(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1-19 19:47
答:属于工伤,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 110网律师 2011-01-19 20:31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
3 110网律师 2011-01-20 21:32
是工伤
4 张沂峰律师 2011-01-21 21:41
你是因履行工作职责中受到暴力侵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不认定,你可以在一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然后作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