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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内的一个部门解散方式解雇员工是否合理?
以公司内的一个部门解散方式解雇员工是否合理? 我公司因为不需要其中的一个部门,将这个部门的人员全部解雇.这些员工全部都在2008年已经签了无固定合同的.但公司先以调岗方式调动员工,员工不与公司协商,公司以协商不行再以终止员工合同方式解雇员工.公司调动员工岗位是否合法?解雇员工是否合法?公司如何补偿给已签无固定合同的员工?谢谢!
2011-01-18 21:48 Isq826(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18 21:52
调岗、解员均违法。
2 110网律师  2011-01-18 21:54
依据工作年限,满半年至一年的赔偿两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1-18 22:03
调岗、解雇员工均违法。
经济补偿计算方法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1-01-18 23:07
不合法,按照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欧学文律师  2011-01-18 23:35
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补偿
6 陈贤良律师  2011-01-19 00:01
不管你在哪一個單位上班 不管有無調動(任何公司都會有職務調動例如職務升級降級外派) 都不能任意資遣 不然就是等於違法
7   2011-01-21 11:28
公司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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