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收回我的承包地吗?应该谁享有我的土地经营权? 土地延包分地时我和父母亲分在一起,一年后我的户口迁出,请问,现在我的父亲健在,身体也很健康,承包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如果有,为什么?如果没有,我父亲应该享有我的土地经营权吗?如果不是我的父亲享有,那我的其他的兄弟姐妹有权力享有我的那份承包地的经营权吗?
2011-01-18 17:42 hbcl33……(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20 16:50
村委无权收回你的土地,应由你原户口内其他人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