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老板死后,老板娘不理,没有委托书,要员工自行处理,属不属违法。 总的情况是:我厂的老板系外国人,是没有股东的,只我老板一个人,他死了两年,其间有个外国代理人代理过,后来走了,他的老婆不理这间厂了,给我们处理。我厂只是代工生产的,外国有几个人接单,我厂生产出口,老板在的时候有盈利,代理人把价格好压低出口,之后没有利润的亏损,平时要用多少钱,老板就给多少钱,所以银行很少钱,今年2月份有个经理把仓库的放了好久的原材料,同机器卖了,有人放消息出来说倒闭,有个经理带供应商来拉货抵货款,员工们要求发工资与补偿,我是做会计的,本地的,是员工推我出来处理的,所以我把机器卖了钱,加他银行的钱发了员工的工资与补偿,还有钱余下的,然后我想把营业执照与各种执照注销。现在只剩6个人了,但是我们年前每人签了一份辞退协议,发了工资与一大半补偿。
我把他的钱分了,把厂注销,属不属违法,他人都死了,没有人同意我这样做。
我把他的钱分了,把厂注销,属不属违法,他人都死了,没有人同意我这样做。
2015-03-02 19:54 d138(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3 11:01
你无权处置。如果有人追究,你可能面临诉讼。
2 赖贺明律师 2015-03-03 14:50
你自己这样处理,可能会被追究责任的。
3 韦云律师 2015-03-04 10:56
没有人同意你这样做,你已经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