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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租约的二手房出现了纠纷,该怎么办?
带租约的二手房出现了纠纷,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和租客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只过去一年,还有两年的租约。原房东签的合同上写,物业费有我们承担,如果经过甲方同意,可承担装修费。但是现在我去收今年的租金,但是租客说,她装修这个房子添加空调热水器花了很多钱,现在让我出四千,而且从08年到去年的物业费也要让我出,如果我不给她出这个钱,她也不给我今年的房租。请问这个钱应该原房东出还是我出?我是2011年刚买的房子。她如果不给我租金,我能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吗?
2011-01-18 16:04 swoman(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8 16:14
不能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原房东支付房租或者支付物业费。
2 刘锐律师  2011-01-18 16:22
由原房东支付物业费,租赁方缴纳房租。否则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18 16:26
你好,由原房东支付物业费,租赁方支付房租,都则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4 风志律师  2011-01-18 16:49
你与出卖人的合同如何签订的?建议带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5 孙新律师  2011-01-18 16:54
需要看合同确定
6 孙新律师  2011-01-18 18:44
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过户之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前房主或租户承担,如果租户违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7 王忠新律师  2011-01-19 09:33
您最好能带着合同联系律师详细分析,策划解除租赁合同的措施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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