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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当省还是当市的统计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当省还是当市的统计收入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我们在大庆法院上诉,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当黑龙江省还是大庆市的统计收入”
2011-01-18 16:00 BOo1942(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8 16: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大庆市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因此按照黑龙江省的。
2   2011-01-18 23:32
你说的不清楚,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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