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房东将店面另转他人 房东租的是小区底商店面,与物业签的合同,因为房东觉得店面较大,另在店面内腾出了一块地再租给我,与我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租金是一季度一交,但我租下店面一季度未满,房东在没与我商量的情况下再将整个店面转租给了别人,并要求我搬出。我希望能得到损失赔偿,但我与房东的合同上写的意思大意是:如果双方任意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只需退还租金就可以了。请问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2011-01-18 13:08 mxwtws(北京-通州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8 13:15
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1-01-18 13:16
按合同约定办。
3 倪振杨律师 2011-01-18 13:21
合同约定有效!
4 孙新律师 2011-01-18 14:23
按约定处理.
5 李同红律师 2011-01-18 15:44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1-01-18 16:55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7 谷友军律师 2011-01-18 19:54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8 王忠新律师 2011-01-19 09:16
造成您的实际损失房东应当赔偿的。这是违约赔偿责任,退还租金仅是合法终止合同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