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检查出有乙肝携带当时未通知男方,导致感情不和需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检时女方被查出乙肝病毒携带,并未及时告知男方,婚后两月女方经流产后告知男方有乙肝携带。这是否存在骗婚,是否有法律责任,离婚后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钱是否该退回给男方,女方带来的家用电器双方该如何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没提出离婚前男方有没有权利对自己的工资及奖金由处理权
2010-12-31 16:45 xushil……(天津-津南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义忠律师 2010-12-31 16:5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