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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判决合法吗?生效吗?
这样判决合法吗?生效吗? 因为不交物业费,开庭一次,庭上我们出示了不交的原因证据,原告默认,这时法官也不接着审理宣判,宣布休庭。过些天法官让我们去取判决书了,被告也不在场。判的极不公平。我没签字。请问这种不在法庭上做出的判决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解答
2011-01-18 06:30 hong15……(天津-塘沽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18 09:34
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上诉。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18 06:33
你好,合法,如果你不服,可以上诉。
3 王颙斐律师  2011-01-18 07:43
现在在塘沽区涉及物业费、房地产商的案件,一般是打不赢的。
4 齐志龙律师  2011-01-18 07:55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如果过了上诉期限可以申请再审
5 孙新律师  2011-01-18 08:40
你好,对判决一般不当庭宣判,不服可以上诉至中院,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
6 孙新律师  2011-01-18 11:19
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上诉
7 陈晓云律师  2011-01-18 16:17
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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