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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受贿形式如何要求或怎么立案?
如果以受贿形式如何要求或怎么立案? 张永生同志,感谢您的来信!您的信件正在处理中。 
详细信息 
标题 希望早日处理此案  
内容 2008年和胡永根谈话与2009年和楼二虎的谈话,每次谈起此案的时候想起那天发生的情景,心里是那么激动和惧怕,怕的都全身发抖,但还是尽全力的配合完成,结果却落个‘不配合’让案件含糊再次搁浅到现在。作为现在派出所的领导,两位应该不会忘吧。你们所谓的纪律、功德和良心到底在哪里,政府(法律)的程序和制度又在哪里?回想起第三次省长信箱回信的时候,那只手搭在键盘上所颤抖的感受,谁能想象的出来。但打每个字,深怕得罪省长或领导似的,都思前顾后。我的手机里现在有存不下的‘编号’和‘验证码’。我家不善言语,张李两家各种因素悬殊。说心里话,对于一个小学文凭的人来说,法律一窍不通,完全不懂,受各位律师的支持和教导,才让此案走到现在。就像一个人走在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其难度可想而知。当初对派出所说过,我们只求息事宁人,只要双方肯做下来协调沟通,没有什么事情处理不了的。从侵权、侵犯和报复,无数次到派出所请求处理此案,而派出所不仅没有接受我的诉说请求,还对我们的所有伤害进行否认,推脱和敷衍。作为派出所的案件经办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地利益,故意刁难、要挟,造成如此恶劣影响的,又该如何论处。我们思前想后,毕竟是邻居,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何尝不可;所以,坐下来调解,黄华派出所应以调解人的身份,公正和透明,首先要分清责任,不能对案件含糊其辞。更不能以‘在李家院子中,引发纠纷,致使双方各有所伤’来回避事实。作为公安机关,应该根据法律和事实,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揭露犯罪,保护无辜的一种义务,也是重要的侦查措施;再说,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不仅权限大,时间足,条件充分,有强制力作保障;能一言两语对当事人说什么证据不足、不配合等隐瞒事实,来拖延时间以达到其目的,那是三岁小孩才做的事。温州在2010年举行‘优环境转作风’和省委举行的‘法治浙江’等,都在强调反腐问题,在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主席强调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再次说明了反腐力度和加强社会和谐等民心问题。 
 
到现在,黄华边防派出所再一次回避了事实,用不理智的方式来处理此案。‘救济’是一种施舍或慈善的政府或社会行为,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生活困难的人,那么,在此案中,谁是救济的对象呢。回答肯定是没有,再说黄华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灾害出现。而李文荣、黄华边防派出所等唱的是什么角色,其背景可想而知。“思平世难,救济黎庶,上答神祇,下慰民望。”希望黄华边防派出所把救济金用到该用的地方,早日处理此案,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诚信待人为荷  
 
 姓名 张永生  地址 乐清市黄华镇黄华关村  电话 0577-62656013  
邮编 325605  手机 ********** E-Mail zhang9632580@sohu.com  
信件类别 反映要求  信件状态 公开  发信时间 2011-1-17 20:35:38  
所属地区 温州市
2011-01-17 20:48 law511……(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1月28日 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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