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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问题
离婚孩子问题 我是男方,2009年七月女方提出协议离婚,无共同财产,男方不拿抚养费,孩子归女方抚养.一直到今天为止,中午孩子放学后都在我负责接送照顾吃饭,下午有女方照顾接送,但是现在女方以我不拿抚养费为名要我全天负责孩子的接送照顾,因为时间问题我未应允.女方说不拿抚养费就得管孩子,不管就得拿抚养费.我不是逃避责任,协议上明明白白写的很清楚,还子归女方,男方不拿抚养费,女方现在为难我,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2011-01-17 19:49 sdfchw……(山东-泰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17日 20时24分
从法律上讲,女方完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你支付抚养费。
你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你来抚养孩子,由女方支付抚养费。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18 06:19
你好,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但你起诉要求你来抚养孩子,女方来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1-01-18 20:17
你好:
    你们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女方以生活困难物价上涨孩子的生活费提高等理由,有孩子要求你支付抚养费,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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