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试用劳动合同,在最后一个月因为不发工资,预支了工资,现在突然离职了属于违法,或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签订了试用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2014年11月17日到2015年2月17日。因为发工资日期为每月的25号,由于过年放假在15号,不发工资。由于本人急需钱用向公司预支了1500元的工资。之前2月5号的时候提交了离职申请,公司不批不签字。现在找到了新的工作,突然离职了,属于违法行为吗?而且需要承担什么相关法律责任?
2015-02-24 16:04 159146……(广东-中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现在离职了,老板不付我最后一个月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拖欠了好几个月了
1个回复从业2年,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扣押工资无凭条,离职怎么赔偿
1个回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我担心万一在试用期内离职了,我怎样才能得到自己应有的工资?
1个回复在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想离职可货赔偿吗?
4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实习生,现在想离职,没有签订任何文字合同,公司因为我没有完成剩余工作要扣工资
1个回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申请离职,可是老板扣押一个月工资为由阻挠离职
4个回复我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工作了3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都没有合同),把我开除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4个回复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您可以离职,还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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