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 我问别人借了10万元钱,并且打了欠条。后来债主问我要钱,我还了2万5千元给债主,是通过银行汇钱的方式汇到了她以及她女儿的银行帐户上,但债主并没有打收条,汇款凭证我都收好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还款在法律上是得到承认的吗?还有借钱当时,我们双方并没有说明有利息以及利息是多少,现在债主问我说要本利一起还,那我需要还利息吗?
2011-01-16 08:44 OTp5134(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16 08:48
最好让他打收条。
2 李建成律师 2011-01-16 09:14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不需要还利息
3 代雨庭律师 2011-01-16 10:13
已经回答。
4 110网律师 2011-01-16 14:00
1、法律上认可该还款行为。
2、双方对利息未约定的,视为无利息。
2、双方对利息未约定的,视为无利息。
5 110网律师 2011-01-16 19:49
汇款凭证可以证明还款事实,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话视为无息借款,你无义务支付利息。
6 李军律师 2011-01-17 12:09
1、有付款凭证的话,能得到承认;
2、约定期限内不需要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话,应付利息。
2、约定期限内不需要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话,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