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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合适吗?
这样的判决,合适吗? 我姐夫在步行横穿马路时,被一无证驾驶且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造成重伤甲级。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因为肇事司机的婶婶在县法院刑事庭任副庭长,现经法院审判,肇事司机民事赔偿只有70%,还没有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子女抚养费等。刑事责任也只判肇事者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我们家人都认为量刑过轻,请教各位律师,你们认为这样的判决合适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1-01-15 11:12 林中音乐(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1-15 11:16
答:可以提请检察院抗诉。
2 孙新律师  2011-01-15 11:38
如果认为不合适,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要求对肇事者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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