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要债咨询 姓张的欠了我家钱 ,我家找了要债公司的人,帮忙要债,签了合同,合同内容是:3天之内把姓张的交给要债公司的人,然后给要债公司的人15万,现在我家没在3天之内把姓张的交给要债公司的 ,要债公司的说没把人给他们,就问我家要15万,这合理吗,如果打官司 ,我家会赢吗?
2011-01-14 18:23 449169……(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1-14 18:41
答:该合同条款无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 王勇律师 2011-01-14 19:16
不合理。
3 110网律师 2011-01-14 19:44
合同无效,可以拒绝承担违约金的。
4 110网律师 2011-01-14 22:23
你好,这位朋友,这个合同无效,你无须支付给他们这个钱款,他们也无权向你们索要,你们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实别人欠你们的钱款,你们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通过司法程序来正常要回。目前外面讨债公司基本是非正规的,所以他们一般会对你们进行敲诈。
5 110网律师 2011-01-16 22:08
你们与讨债公司签的合同无效,你无须支付给他们这个钱款,他们也无权向你们索要,你们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实别人欠你们的钱款,你们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通过司法程序来正常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