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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应退给我们多少钱?应不应该分我们红利?
2003年应退给我们多少钱?应不应该分我们红利? 我公司是2001年由全民所有制煤矿企业经股份制改造而成的,职工全员入股,每股3500元,每人一股,共计1000名职工,这是原始股。原企业领导又追加了股份,目的是还当现公司的大股东,董事会成员,公司领导。公司注册资金共700万元。公司成立后效益看好,年年分红。2003年公司领导层给每个职工退还了3500元,于2004年又注册了新公司,但名字没改。2003年公司固定资产达到1.3亿元,还不包括地下的1000多万吨煤炭资源,根据当时的煤炭价格,这些资源折合成现金得有5个亿,根据法律我们每个人的股票到底合多少钱?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每年给我们分红利?谢谢!
2011-01-14 11:51 贪污罪(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7 10:21
这要看公司现在具体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的盈利状况,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决定是否要分红,如果有需要你可以找律师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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