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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 他的卡债视为共同债务吗? 他欠的信用卡债主要用于在夜总会消费了.
要离婚, 他的卡债视为共同债务吗? 他欠的信用卡债主要用于在夜总会消费了. 我的老公于09年11月失踪, 他离家出走了,带走了十几万现金,他走后,才得知,共欠了十几万元的银行信用卡欠债,并透支同学的信用卡共计十三万元.加起来一共将近30万.后来,找到他时, 钱已经挥霍仅有一千元了. 他父母帮他还了十几万个人名下的银行信用卡债,他同学名下的打了欠条. 我诉讼离婚,十四万的债务他提出我也要帮着偿还.我们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存款. 欠条是在我提出离婚分居后打的.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吗?
2011-01-13 23:11 王羸(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英律师  2011-01-14 08:50
你如果能够证明该笔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你可以不还。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14 09:57
你好,如果你能证明该笔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话,可以不还。
3 110网律师  2011-01-14 11:49
夫妻共同债务是看花费支出是不是用于家庭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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