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共同债务问题 婚后男方在农村信用社办了贷款3万元,当时信用社要求要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当时男方说我只要签个字,贷款不用我还,我就签了,并且当时上交了婚后买的房子的房产证复印件给信用社,在信用社贷出来的这笔钱,男方将钱借给他同事,还有他弟媳使用,我从来没用过这笔钱,现在我想办理离婚,我想问下这笔费用属于共同债务吗?离婚协议上关于这笔贷款我要怎么写好?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我怎么先退出这笔贷款的连带责任?麻烦指导下,谢谢
2010-12-08 11:01 zhanji……(福建-南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8 11:08
属于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先还款再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0-12-09 15:11
你好!这笔贷款是共同债务,应由你们共同承担,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注明由对方一人承担,对于银行而言仍然由你们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