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内容是否构成商业诈骗? 物品托运,从上海到广州,实物150公斤,物流公司上门收件自带电子称,称出来300公斤,按300公斤收取托运费,我觉得有问题让收货方重新称一下,物品实重还是150公斤。请问一下物流公司是否构成商业诈骗?我应如何维护我的利益?应如何举报物流公司这种不法行为?
2011-01-13 14:50 950799……(上海-虹口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丽伶律师 2011-01-13 15:13
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2 代雨庭律师 2011-01-13 15:27
向工商部门投诉。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3 李军律师 2011-01-13 15:38
要求返还多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