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的妹妹和两个女同学离家出走,结果被其16岁男朋友接到住宿处 十三岁的妹妹和两个女同学离家出走,结果被其16岁男朋友接到住宿处,男朋友以偷抢为业,并于当晚欺骗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还骗女孩不出血就不算发生了关系。这构成强奸罪吗?
2015-02-08 22:57 ask201……(甘肃-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5-02-09 10:10
你好,构成的,法律规定与十四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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