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赔偿问题 对方(维吾尔族未成年)谩骂,酒后滋事(不止一次),最后忍无可忍,我打了对方一下,对方用刀子把我刺成轻微伤(有法医鉴定),当时我们家人即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无人接听电话,最后没办法还是家人跑到派出所叫的民警,现在派出所还要处罚我们,理由是我们先动手。我想问一下这种处罚合理吗?对方应该对我承担什么费用?如果我起诉的话,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此人同时还有两个轻伤案子)。
2011-01-12 19:31 wdz880……(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1月12日 23时25分
打架导致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应该由派出所调查以后根据情况来具体作出裁决,如果你们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在当地找律师帮你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2 20:27
公安机关对对方做出是否按刑事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若不按刑事处理,直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即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2 22:41
你好,你们都有过错。应该在各自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