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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赔偿问题   
轻微伤赔偿问题    对方污辱,诽谤在先,双方(都为家庭主妇)发生撕打,对方住院,并做了鉴定,为轻微伤,自己也受了伤(公安局笔录中有记载),但自己以为没什么事,也就没有去做鉴定,后来公安机关拘留我七天,罚款二百,对方要求我赔偿医疗费等。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合理吗?我应该承担她什么费用?谢谢
2010-11-12 12:56 uHD7101(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2 13:04
双方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你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分担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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