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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求助
劳务工求助 本人2004年进入某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务工,期间一直有签劳动合同,但在2008年3月,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本人劳动关系转为了另一家公司。请问是否合理?另,现集团公司股权被收购,原来的下属公司要剥离,请问本人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谢谢!
2011-01-12 17:28 TuH6125(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01-12 18:24
1,在未通知你的情况下,将劳动关系转为了另一家公司。是不合法的。
2,是否要得到相应补偿金,要具体分析。
3,若要帮助,可与我们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1-12 19:55
公司单方擅自变更合同不合法。如果公司剥离导致合同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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