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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人身伤害诉讼1年有效期是否已过?
骨折人身伤害诉讼1年有效期是否已过? 案情:
由于历史原因,被告二(屋主)在2003年造了一层半的楼房,现政策允许可以按二层半建。被告二(屋主)将房子的改建总包给第一被告(作头),第一被告又将拆房活转包给原告,原告招了6人实施拆房。
在2009年12月5日,原告在拆二楼南面炮台时,不慎从上面摔下,伤一根肋骨。事发后,原告一直向第一被告发(作头)赔付医药费,而第一被告认为此事与他无关。一年多,受伤的原告没有向被告二(屋主)正式主张过医药费赔付,现事隔一年多受伤的原告上诉要求第一被告(作头)及第二被告(屋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
1、 诉讼时效
原告摔伤胸骨骨折,2009.12.05急诊留观,2009.12.09离开医院,医嘱休息三个月,当时原告没做伤残鉴定.
咨询如下:
A. 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受伤那一天(2009.12.05)?出院(2009.12.09)那一天?还是三个月后?
2011-01-12 11:28 F12312……(上海-松江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1年01月12日 13时47分
时效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向被告二主张时效已过。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1-12 11:38
从伤害日开始计算,能够证明你一直向被告主张权利的,从主张权利日起重新计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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