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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继母将他们共有的一所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条款有我来写,该怎么写?
父亲与继母将他们共有的一所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条款有我来写,该怎么写? 2009年,父亲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幢50平米的房子,是他和继母共占50%的房产,现在他们愿意去公证处证明将这所房产赠与给我,要求是放弃以后我父亲的其他任何财产,条款由我来拟,请问这个赠与过程是怎样的?我该怎么写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现贷款未还清)各位律师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吗?
2011-01-12 08:46 顾一(江苏-扬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1月12日 08时53分
签订一个赠与协议,可以委托你当地的律师代书,然后公证。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12 09:44
你好,可以签订一个赠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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