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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摔伤 接到法院传票
孩子摔伤 接到法院传票 2014年7月份的时候,上课过程当中孩子摔伤,过了1天之后告诉我们培训学校,要求赔偿,当时校长说拖后处理,现2015年2月6号接到法院传票,我成被告方了,但是我12月份已经在那里辞职了,而且当时上课我不是上课老师,我是考核老师,请问这类事情我需要支付赔偿吗?学校也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主课老师也辞职了,回老家了。我现在要怎么办,接传票吗?
2015-02-06 11:36 dongsh……(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洪运律师  电话:15865599019  2015-02-06 11:54
不需要赔付
2 武传清律师  2015-02-06 11:38
请致电咨询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2-06 11:40
你好,由学校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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