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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的财产分割
再婚后的财产分割 女方于1996年离异,离异后有住房一处,1997年将住房卖出,钱款借予亲属,2004年再婚,2005年,其亲属将钱款还予女方,同时女方将此笔钱款又够买一处住房,再婚后男方属于下岗职工,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进行生产劳动,故没有额外的经济收入,女方近6年来除了要负担其生活费用外,还要负责缴纳男方社会保险,自2010年,男方外出打工,利用各种原因拒不向女方交纳生活费用,由此女方要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请问离异后财产将如何分割,女方如何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2011-01-11 20:32 失败女人(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11 20:38
该房产应当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1-11 20:53
夫妻双方互相负有扶养的义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女方用亲属还款所购买的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另外对生较困难的另一方,女方要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权上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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