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中介和房管局签署的条款相互矛盾该怎么解决? 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的合同约定房价80万,为了避税约定以60万申报过户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窗口签定了合同约定以60万价格成交。
此两条款相互矛盾,若买方执意要以实际60万成交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前合同与后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如何解释?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窗口签定了合同约定以60万价格成交。
此两条款相互矛盾,若买方执意要以实际60万成交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前合同与后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如何解释?
2015-02-05 14:41 dczf(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2月05日 14时46分
这就是所谓阴阳合同,阴合同并不必然无效。除非存在其他情况,很多时候以在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2 110网律师 2015-02-05 14:54
阴阳合同法律风险较大,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3 110网律师 2015-02-05 15:02
应该是以表示你们真实意思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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