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 我爸爸因为装车的时候钢板砸到脚,导致左脚中指前端被截肢。和老板不是长期雇佣关系,是短期雇佣,没有劳动合同。发生事故的地方是在浙江,我们住在苏州,但不是苏州本地人。请问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如果走劳动仲裁需要在上面地方?
2015-02-05 10:47 genan0……(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马恩杰律师 电话:15250058331 2015-02-05 15:58
对方是单位还是个人?
决定赔偿思路,
具体来电咨询,
决定赔偿思路,
具体来电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5-02-05 11:12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