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是今年10月10号进商场卖衣服的,12月初发现怀孕了,跟公司辞职
我是今年10月10号进商场卖衣服的,12月初发现怀孕了,跟公司辞职 我是今年10月10号进商场卖衣服的,12月初发现怀孕了,跟公司辞职,公司让我等,说招聘到人我就可以走,我肚子疼请假去医院检查,公司领导不批准,我就旷工一天去医院检查,过一天去上班,领导叫我走,我问工资,他说不发别想了,结果连我11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发给我,商场的工牌和交押金的押金条我都还没有退,这算证据吗?商场和公司会承认吗,我该怎么办?
2015-02-04 13:43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2-04 14:54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都燕果律师  2015-02-04 13:45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就工资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5-02-04 13:51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要求公司支付你足额的报酬。
4 尹朝阳律师  2015-02-04 13:56
应当退还。
5 刘杰律师  2015-02-04 17: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