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法律咨询
中标单位名称变更,未提供变更证明,会被取消中标资格吗?
中标单位名称变更,未提供变更证明,会被取消中标资格吗? 投标单位变更公司名称和企业基本账号,工商部门在该月9号发出同意变更通知书,投标单位在该月29号用旧单位名称中了一个项目的标。在和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该单位想用新的单位名称和企业基本账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被招标人拒绝,理由:由于中标单位变更公司名称和企业基本账号未在开标之前(该月29号前)提供变更通知书给招标人,该中标单位视为无效。中标单位解释说:我的旧的公章还在使用中,新的公章还未在开标前办理好,我不可能在投标过程中把一个未刻好公章的公司名称用来投标吧?
    请问:这样的情况中标单位合不合法,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说明,谢谢!
2015-02-03 15:19 cat730(广东-湛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2-03 15:26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