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遗产 姥家一共有六个子女,姥姥和老伴都已去世,房产属房管局,目前只有大儿子和二女儿居住在此房屋,对房屋有使用,但其余的除了小儿子一家三口户口在这里但不居住,剩下的户口全不在此地。如果拆迁如何分配?大儿子住大间,二女儿住小间?拆迁后如何分配?此房屋户主是姥家,去过世,应该属于遗产,今后如何分配拆迁款?
2011-01-09 17:25 kirou(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09 19:59
所有的子女都有权要求继续承租,拆迁补偿款应当比照继承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1-01-09 20:55
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01-09 21:02
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4 齐志龙律师 2011-01-09 22:36
建议协商解决此事首先需要判定房屋性质及归属然后再确定如何份额
5 孙新律师 2011-01-10 10:01
根据天津市关于共产房办理相关变更承租人的相关规定,只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才有资格成为承租人。具体承租人的确定需要所有有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6 于海英律师 2011-01-10 14:34
子女都可以要求继承该房产
7 孙新律师 2011-01-10 16:59
如果能证明当时签字时病情严重,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子女有权要求继续承租,具体细节可以电话详谈
8 孙新律师 2011-01-10 20:15
因被拆迁房属于公产房,与私产房存在一定区别,分配拆迁补偿时对于同户口的子女或仍在此居住的子女要多分,其他子女少分。
9 孙新律师 2011-01-11 16:14
这属于公产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如果是货币补偿的话,那么拆迁补偿款就视为遗产,子女可以法定继承。如果是房屋安置的话,需子女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