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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职务侵占罪中,想取保候审
犯职务侵占罪中,想取保候审 请问一个犯了职务侵占罪的人,已经被拘留50多天60天了,他也认罪了派出所已经结案了。现在拘留在看守所,想申请取保候审,应该向哪个机关申请? 

事件经过:他是在一间厂送货的,还有两个搬运。送的是包装盒,送到客户厂多出27箱,价格在10000元到20000元之间。然后在回厂的路上,他们三个把货物当废品卖了。最后过了几天就被捉了。 

请问以上案件向公安机关、看守所、检察院还是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2011-01-09 14:33 haog19……(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09日 14时34分
案件在哪个阶段,就找哪个部门申请。可委托律师办理。
2 张勇律师  2011-01-09 15:35
1,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朋友申请取保候审。
2。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对于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
  对于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3 110网律师  2011-01-09 18:42
应该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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