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4年与村组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至2014年到期,前十年按时支付了土地使用费 本人于1994年与村组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至2014年到期,前十年按时支付了土地使用费,2004年后因经营不善无法支土地使用费,至今已经十年实际未经营,现村组突然起诉要求支付未经营期间十年的土地使用费及违约金,想咨询一下是否合理,另土地使用费及违约金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2015-01-28 14:54 ask201……(贵州-贵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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