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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关于房产登记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急求:关于房产登记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父母面临拆迁分房,房产想写儿子姓名,目前儿子已婚:
一、请问以下两种情况是否算为儿子儿媳共同财产?
1、房产证登记父亲和儿子名字?是全算还是只有一半算?还是不算?
2、房产证登记儿子名字?
二、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父母名字,父母想房子仅儿子继承日后遗产需要去公证处吗?是采用赠与公证还是遗产公证对于日后过户合算,赠与和遗产继承,日后房产过户费用各包含什么费用?
三、如果房产证登记了父亲与儿子名字,父母想房子仅儿子享有,与儿媳无关,需要去公证处吗?如果需公正,需要儿子儿媳共同参加吗?
四、如果登记了儿子名字,去公证仅儿子一人所有,法律上是否承认仅儿子一人的财产?
2011-01-08 17:41 难道星期(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1年01月08日 17时57分
答:1、儿子名下的一半;2、全部;3、可以立遗嘱的方式或者直接过户给儿子并公证为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4、父母有权赠与一方,公证即可;5、不需要儿媳同意,最好向其告知。特别提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人明确赠与物为一方财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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