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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兆流产保胎假
关于先兆流产保胎假 我怀孕了,未婚,上个月因先兆流产先后请假两次共六天,公司拒绝发放期间工资,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2015-01-27 13:47 beiyil……(广东-珠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1月27日 14时05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相关细则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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