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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30万元以上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还会坐牢吗
欠债30万元以上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还会坐牢吗 本人以大货车为生,这次在运输途中发生车自燃,造成车上货物损坏,无保险,对方要求赔偿30万元,我无能力偿还,车是贷款买的,还欠10个月贷款还清,如果以车抵债,银行是否先会把我所欠的银行的钱先扣出以后,剩于的部分才是债权人的。我听说是30万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罪了,会做三年牢,是这样吗。
2011-01-08 13:04 woshij……(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08 15:31
属于民事纠纷,没有刑事责任。
2 田浩律师  2011-01-08 13:09
属于民事纠纷,不存在刑事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1-08 13:13
如果你还不上欠款,也不构成犯罪,只是民事纠纷。
4 孙新律师  2011-01-08 14:29
先还贷款
5 孙新律师  2011-01-08 16:32
不涉及刑事问题,建议您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
6 齐志龙律师  2011-01-09 08:56
属于民事纠纷
7 刘秀章律师  2011-01-09 15:18
银行是要优先受偿的,但是不涉及刑事犯罪
8 孙新律师  2011-01-10 15:55
你好,那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与自然无关。属于民事责任。
9 孙新律师  2011-01-10 21:01
车辆应当在贷款合同中做了抵押登记,银行可优先从车辆变卖款中受偿,剩余部分才支付给债权人。车辆系自燃,不属于交通事故,你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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