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我和老公是2010年2月份结的婚,我们结婚时通过借钱买了一辆双桥车,是我老公经营,我公公借的钱,有一儿子,但我们感情不合,经常吵架,现在他又找了一个女人,只是我没有证据证明,如果我们离婚,请问儿子个、会判给我吗,如果我不要儿子,那么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11-01-08 01:16 iOf2444(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08 06:48
如果离婚,应当由你抚养孩子,如果你不抚养孩子,不会有补偿。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08 08:17
你好,分娩后一年男方无权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对方支付抚养费。
3 刘银勇律师 2011-01-08 10:19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对方支付抚养费。